Man dealing with alcohol abuse

爸爸媽媽離婚了

Dealing with divorce

執筆者:蔡欣 Mary Tsai, LMFT

出版日: 9/2009

爸爸媽媽離婚了(一)                                   

走進倩文家像走進了剛打完仗的戰場,而且還是輸的這一邊。貝貝歇斯底里的尖聲哭叫不但會穿破人的耳膜,還會使妳全身的神經像觸電一樣的即刻緊繃起來。「怎麼啦?發生什麼事?」二姐一個箭步衝進卧房,只見倩文六神無主的坐在地上,貝貝抓著牀沿,上半身溼了一半,小臉漲得通紅,不知是情緒還是哭得喘不過氣來。空氣中飄著吐奶的腥味,「怎麼搞得…」倩文看見二姐,沒等她把話說完,哇的一聲也大哭了起來。貝貝剛滿週歲,最近經常吐,也經常哭鬧,醫生看不出他有什麼毛病,只給了倩文一些育兒的小傳單,但他卻是愈來愈難照顧。

一個月前,倩文和丈夫終於離了婚,結束了五年半的冷戰、爭吵和互相傷害,倩文得到了二個孩子的扶養權後,卻有精神不濟體力不支的感覺,好勝的她,也不得不向二姐求救,二姐一向了解她,寬容她,立刻由德州趕過來幫倩文看顧兩個孩子,讓她喘一口氣能好好去思想、重整自己,好由離婚的打擊中再站起來。

沒想到的是兩個孩子卻出麻煩,先是寶寶(三歲)本來好好的可以自己玩,自己看圖說故事給自己聽,還會幫媽媽照顧弟弟,像拿個尿片、遞個奶嘴之類的,但最近卻開始吸手指、尿牀,大前天還大便在褲子裏,也不講,只躲在衣櫥裏吸手指,問他就掉眼淚,反而使得倩文罵也不是罰也不是,他的改變很讓倩文擔心,再加上貝貝也不對了,脾氣特別壞,一點小事就歇斯底里的發脾氣,不好好吃,吃了又常吐,這兩個孩子弄得倩文筋疲力盡,那還有心思去想自己的事。本以為孩子那麼小,跟爸爸的接觸又那麼少,離婚對他們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只要有媽媽就行,倩文這才覺得孩子們也許不如她想像中的簡單!

依據心理學大師艾瑞克森(Eric Erickson)的發展理論,嬰幼兒成長到成人,得經過五個重要的階段,貝貝屬於第一個階段-由出生到12個月。這個階段的孩子主要注意力在父母(亦即主要照顧他的人)身上,經由父母持續不斷的滿足他的需要,除去他的不適(如濕尿片、肚子餓、無聊感等)而建立起信賴感,不止對父母,而且是對他所賴以生存的世界,若這種照顧穩定持續,孩子會有安全感,有信心(對自己、對世界),因此若此時發生婚變,嬰兒常會表現出焦慮、不安和過度的緊張。

而寶寶,則屬於第二個階段-18個月到三歲,這個幼兒期的孩子有了機動能力,會走會跑了,對外在的環境充滿了好奇,可以逐漸和父母分開但同時也能與父母建立真正情感上的親密關係,但他的認知範圍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若此時父母離異,他會認為是他造成的,而覺得自己很壞,有很深的羞恥感,因此他可能會有些怪異的舉動、失常的行為或特別愛哭…等。(待續)

爸爸媽媽離婚了(二)

「我想不會吧!…離婚對孩子真的會有影響嗎?」有好多在婚姻中掙扎,考慮要離婚的夫妻常問這樣的問題。上文也提到心理學大師艾瑞克森在其發展理論裏,談及幼兒成長到成人五個階段中,前兩個階段的孩子對父母離婚所產生的反應。本文擬由第三個階段(三歲至六歲)談起。由於這個階段的孩子愈來愈能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感受,讓我們來看看孩子現身說法的例子。

小丹五歲剛進幼稚園,但她害怕上學-怕每天早上爸爸載她離開家,她就看不到媽媽了;等到了學校爸爸把她交給老師轉身走了,她就看不到爸爸了-她好害怕,怕有壞人把媽媽抓走或把爸爸打死,她怕爸爸或媽媽會出車禍,她怕monster會把媽媽吃掉,她怕…。(註1)因此每天早晨上學家裏真是一團混亂,小丹能拖就拖,慢慢吞吞的起床找衣服、襪子、刷牙…,她不要媽媽替她找的而要自己找,為得是多拖一點時間…於是媽媽不耐煩的謾罵、爸爸發怒的吼叫,加上小丹的哭聲,一早就充斥著這個家,到出門時更慘烈了,小丹死死抱住桌腳、廚門、甚至大門柄,任何可以抓住的東西來抵禦上車的命運,爸爸卻死拖活拉的拽著她上車,有時媽媽不忍心,答應再抱抱她,爸爸就會罵媽媽,兩人大吵一頓架…當那一天,爸媽告訴小丹,爸爸要搬出去了,要小丹乖乖聽媽媽的話,小丹嚇壞了,她沒想到自己的〝不聽話〞會造成這麼可怕的後果,小小的心靈後悔至極,她緊緊抓住爸爸的衣袖嚎啕大哭:「小丹不敢了,小丹會好乖,每天去上學不哭,爸爸不要搬走,小丹要乖了…」。

在小丹的理解裏,爸媽吵架都是因為她的不乖,因為這是她看到的,孩子在發展的第三個階段裏雖然對外在環境中的人事物逐漸更加注意,但對週遭世界的了解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方式去解釋,他們無法理解婚姻不和或離婚的真正意義,所以由他自我中心式的看法去解釋,那父母不和就是〝我〞造成的,「因為我不乖、因為我不聽話」,所以〝我〞是罪魁禍首該負全責,由此他心中充滿罪惡感,這種罪惡感,造成的該被懲罸感和不值感,有時會終身跟着這個孩子,且有可能遍及至他人際關係的各層面。

既然如此,有人會問:「…為了孩子那是不是不離婚比較好?」想想勉強維繫著的婚姻,夫妻兩人熱吵、冷戰,長期彼此折磨糾纏的苦不堪言,這樣難道就不會傷害到孩子嗎?尤其有些彼此厭憎的夫妻用子女去做傳達的工具,或用「若不是為了你們,我早就跟你爸/媽離婚了…」的說法來強迫子女順服,這樣留給子女的是一份什麼樣的婚姻觀?什麼樣的身教?子女反而天天在焦慮和恐慌中過日子,這樣的成長過程,一樣是不健康的。(待續)

註1:小文患有分離焦慮症,這在初入幼稚園或三歲的孩子之間較常見,一般父

母若能多了解,並加以適當的幫助輔導,均會轉好。

爸爸媽媽離婚了(三)

前文分別提到離婚對人生發展前三個階段嬰幼兒的影響,並稍稍探討不離婚但卻經營不善的婚姻對子女之影響。讓我們繼續來看離婚對人生發展中第四個階段(6歲到11歲)孩子的影響。

文蒂來找心理治療師,實在是因為走不下去了,即使在一年半前她辦離婚時也沒有這種僵死無助的感覺。傑夫才九歲半,難道他已經進入青少年前期的叛逆期了?哥哥13歲,真正成為青少年卻也沒像他這樣仇視媽媽,文蒂完全無法管教,眼見著傑夫專找壞事做,找碴頂撞她,故意用話激她惹她傷心…像昨天,文蒂又被傑夫學校的校長找了去,是開學兩個星期裏的第二次,這回是因為傑夫帶了把水果刀去上學「我沒有人保護,得自己保護自己啊…」在校長和警察的面前,傑夫斜眼瞪著文蒂理直氣壯的說。結果傑夫被開除,還被帶到警察局被警察及社工人員問了許久,明天社工人員還要來家訪,文蒂不知道他們要來看什麼,但隱隱的覺得不安。剛開學文蒂被學校找去是因為在那一大堆表格中,有一份傑夫沒拿給文蒂看,自己簽了爸爸的大名,被老師發現了,表格本身沒什麼只是一張有關健康保險的調查,但卻不明白傑夫為什麼要這麼做。開學第三個星期,到那裏去找個學校肯收一個被開除的學生?傑夫不到十歲,依法不能獨自在家,文蒂不能再請長假,否則工作不保,往那兒送他…?文蒂有時真想把他送回給他那不負責任的爸爸,卻忍不下這個心。

離婚時,傑夫剛滿八歲,文蒂還特意給他辦了個不小的慶生會,試著沖淡爸爸離開帶給他的傷痛,他起初也還好,只是比以前安靜一些,常問爸爸什麼時候來?會不會在家吃飯?還常要文蒂燒紅燒肉加蘿蔔,那是他爸爸最愛吃的,傑夫卻說是他愛吃,文蒂有點納悶,他爸爸在國外工作,一向很少回家,有了外遇後更是兩年沒回過家,傑夫跟爸爸原來根本不親,為何離婚後會如此〝想念〞他?九歲以後,傑夫變了,他常指責怪罪文蒂,找碴發脾氣以外還常用「爸爸就不像妳麼笨…」或「爸爸就會讓我…」只要文蒂讓他做他不想做的事,傑夫就用〝爸爸〞來壓她,文蒂心中有氣,但總認為他想爸爸,不忍心罵他反而常由著他,現在幾乎不可收拾了。

六歲到十一歲的孩子已不太會將父母的離異怪罪到自己身上,但他們卻一直在希望、等待父母能破鏡重圓,有時更會用自己的小技倆促使重圓的發生。更糟的是他們不能理解事情的全面,就常常怪罪這個留下來看顧他們的一方,怪他/她趕走了媽/爸,怪這方太兇、太笨,甚至有個女孩怪媽媽太醜,不能吸引住爸爸。這個年齡的孩子上學了,增加了更多社交的朋友,他們有時因不知怎麼處理父母之間的不和而故意和父母疏遠,但他們其實仍非常需要父母來建立他們的安全感和自信心的。(待續)

爸爸媽媽離婚了(四)

前面談到父母離婚,對人生發展前四個階段中孩子的影響。現在我們來談談在長成為成人前最後一個階段,亦即12-18歲青少年期的孩子,在父母的離婚中所受的影響。  

這個年齡層的孩子已經走出了完全依頼父母為他們定位的階段,而開始建立自我的觀念,他們向外走,對外面的世界與別人的想法(父母以外,尤其是同一年齡層的孩子),愈來愈有興趣,他們的注意力由父母、家庭轉到自己、同儕及外面的世界上。他們也更能了解父母的問題,而且能看出父母的失誤,所以若父母在這個時候離婚,表面上對青少年孩子的影響似乎沒有像前面幾個階段的孩子嚴重,但覆巢之下無完卵,我們來看看幾個實例。

依莎貝兒是十分漂亮、人緣又好的女孩,從小就有許多朋友,尤甚中學以後,喜歡她、想接近她的男孩子絡繹不絕,但她似乎毫無興趣與異性交往。她撒嬌的時候會對媽媽說:「我一輩子要陪妳,我才不要結婚。」媽媽聽了是憂喜參半,喜的是女兒如此甜蜜貼心,憂的則是怕自己的離婚帶給了她負面的影響,使她對婚姻懷有恐懼。

依莎貝兒的哥哥約書亞是應屆高中畢業生,他現在有一個很要好的女朋友,但一天媽媽無意間聽到他在電話上說:「…我恐怕她不久就會厭倦我,像珍妮(他的前任女友,也是初戀)一樣離開我…」青少年期,婚姻觀開始在孩子的心中成形,根據許多歐美心理研究學者的追踪調察顯示,離婚或父母間不斷的衝突會影響孩子對愛情和婚姻的觀點,而這些觀點會造成他們對婚姻的態度,這個態度完全左右了他們戀愛及進入婚姻後的行為,因而影響他們婚姻的結果,難怪統計中指出,來自離婚家庭的子女,他們的離婚率要比來自健康家庭(不包括只為了子女維持著的不幸福的婚姻)高出許多。還有調查發現離婚家庭中的青少年,一般自尊(self-esteem)都降低,但控制性(assertiveness)均增高,也就是一般所謂的較固執。同時比例上,他們更多罹患憂鬱症及焦慮症,長大結婚後也比較不幸福,婚姻問題比較多,也較容易放棄努力而常想離婚。一般而言,對他的生活及生命也較少有滿足感,這個結果和來自父母長期婚姻不和諧的青少年相差無幾,有時後者所受的打擊更大。

看了不和婚姻和離婚對子女的影響,父母們在經營自己的婚姻時,實在不得不更審慎,若出了問題,應試着找有經驗有愛心有道德心的專家諮商協助,看看有無緩衝或調解的空間,或離或和,均能以和平理智去處理,別因當局者迷,而在情緒中或衝動下,將痛苦一代一代的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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