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otional stress

心理疆界

Emotional boundary

執筆者:蔡欣 Mary Tsai, LMFT & 許秀美 Helen Hsu, LMFT

出版日:  8/2007

﹙之一﹚ 蔡欣 Mary Tsai, LMFT

面對著治療師關切的眼神,依慈像個受委屈的孩子開始放聲抽泣,倒出了積壓在內心中許久的憤怒、不平、冤枉和不滿。

依慈的小兒子才剛滿兩個月,她還有個三歲半的女兒,帶著兩個稚齡的幼兒女,依慈不止是個全職媽媽,還得為丈夫的生意作電話聯絡及一些基本會計的工作,加上家務,依慈真希望她能有個幫手,至少能讓她偶而睡足一覺以便好有體力、精神來作好她該做的事。問題更大的還在依慈有個守寡的媽媽,自從父親過世後,獨自住在離她不遠的地方,媽媽除了〝Yes〞,〝No〞以外,一句英文也不會,當然也不會開車,但卻有生活上的一切需要,由買菜到房子維修、檢看信件、付賬單…等等,一切事全落到依慈頭上,更糟糕的是媽媽是個要求高且不容易滿足的人,加上她覺得依慈是她生的,辛苦養大的,〝應當〞孝敬她,而必須將所有的時間、精力、金錢、甚至心思意念都優先考慮她的需要,所以無論何時,只要媽媽有需要(甚至只是一個念頭),依慈就得〝立刻行動〞,放下一切去完成滿足媽媽的指令,有時候一天跑媽媽家三、四趟並不稀奇,依慈自己家裡多少事,媽媽似乎從來沒有替她想過,更糟的是,不論依慈怎麼做媽媽總是不滿意:〝妳買的肉不新鮮;這個牌子醬油不好…妳找的工人太差,工做得這麼粗;我40分鐘前就給妳打電話了,怎麼現在才來?…〞依慈內心的不滿和怒氣開始漫延,但每次總自責道:〝我怎麼可以對媽媽有這樣感覺?她年紀大了,孝養她是我的本分呀!〞剎那間罪惡感油然而生,但近來,依慈對孩子照顧不週的愧疚、對丈夫疏忽的不安和對自己家事未盡責的虧欠感使她變得非常敏感,只要丈夫有一點抱怨的神色或語氣,就會爆發一場夫妻的爭吵,吵完依慈的愧疚罪惡感只有更加深,她真覺得過不下去了。

依慈的情況,我們放眼四週,總會看到或多或少的類似狀況。〝孝順〞、〝反哺〞本為中國人的傳統美德,但是美德,怎麼就會造成那麼多人這麼大的痛苦?甚至造成夫妻離異家庭破碎,也是屢見不鮮,這其中牽涉的問題很多,有一些是出於上一代〝養兒防老〞的觀念,對已成年的兒女不能放手,持續約束、操控;也有的是為人兒女本身,雖已長成,但仍一味追求父母的肯定和接納,因為從小這種需要一直未曾在原生家庭中被滿足,因而最後在自己成家後的核心家庭,形成價值觀,以及生活事件上輕重緩急與優先次序不明確的問題,追根就底,其中一個問題起源便是對心理疆界的不明確,因為篇幅關係,筆者將於下週繼續討論。

﹙之二﹚ 蔡欣 Mary Tsai, LMFT

上週談到依慈為了照顧寡母的需要,使得自己對稚齡子女的照顧,以及家務與丈夫需要的失職,內心的愧疚不安卻還得不到自己母親的體諒,反而對她百般挑剔。依慈雖然努力壓抑著那份對母親的憤怒情緒,但終究無法面對自己對母親產生怨懟的罪惡感,而開始對自己不滿,最後掉進了憂鬱症中。

凡事都有一個範圍,在這範圍之內有一定的責任和主權,比如說國界吧,如果在這界線以北是美國,說英語用美國的幣制、法律、稅率…但在這界線以南則為墨西哥,說的是西班牙語,用的是披索、不同的法律、稅率,各有各的政府負責管理,壁壘分明;再說每一戶人家吧,圍牆籬笆或是牆壁大門將界線分出來,界線之內是你家,所有的東西屬於你,你的生活由你來安排,你的家要讓誰進來,不讓誰進來…等,都該是你的責任、權力,不應該也不能讓外人來作主,否則沒有了主權,也不會有歸屬感…以上這些也許都還容易了解,但說到人的心理疆界就很不容易明白了!這麼來說吧!當我們談到一個人,其實包括了許多層面,譬如外表、行為、能力、思想、感覺、期望、選擇、有限性…等等,這些就是使這個人成為獨一無二、特殊的,並與別人不同的一個有自己個性和特點的人,這一切都應該圈在這個人的範圍裡,由這個人負起完全的責任,也應該獲得所有其他人的認定與尊重。這也就是說,不管別人同意不同意,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個人的產業﹙心理疆界﹚:想法、價值觀、感覺、下決定的自由意志、自我悅納、自我設限…等,唯有擁有健康的心理疆界的人,才會有正向的自我形象與自我認同(identity),而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誰,了解自己的需要,這樣才不會過度在乎別人的看法,也不需要老藉著別人的肯定或讚美來維持自我的價值感。

心理疆界不清常會造成許多人際關係上的問題,就像依慈,她把媽媽的需要放第一,固然是出自孝養、反哺之心,但一天必須去三、四趟的疲於奔命而忽視了自己也想要做個好母親以及丈夫的好幫手的需要,最後終於造成心理上的衝突與痛苦,正是顯示她無法清楚的建立自己的心理疆界,而混淆了自己與母親的想法,感覺,期望或需要,換句話說,她去負責了媽媽的感覺和期望(我養大了妳,妳應當孝養我),因此以為如果自己沒有一一滿足母親的需要,便是〝不孝〞。事實上,依慈可以在兩份家務的兼顧中盡力取得平衡後,讓媽媽知道:〝媽媽,我沒有辦法每次隨傳隨到,當我無法盡如您意時,並不代表我不愛您或不孝順您,因為我有其他的責任,我只能用我的方式,但卻是發自內心的孝順您,如果和您所期望的不同,這卻是我所能做到的最好的了〞。(待續)

﹙之三﹚許秀美 Helen Hsu, LMFT

心理疆界的建立與形成,其實可以追溯到嬰、幼兒期。我們依稀記得,當一個小孩到了爬行、學步最後可以奔撲而去時,整個時期因為好動、好奇而伴隨的不馴、抗拒,讓我們已經將他們定了一個標籤:傷腦筋的學步小孩(terrible twos),更有人乾脆說,這是媲美風暴青少年期的第一個成長叛逆期。

事實上,就一個開始有能力爬行、移步走動的小孩,其實正是意謂着他有了一種可以拓展、延伸,甚至控制其四週環境的權威感。再從這個時期另外發展出來的生活技能譬如學會自己大小便、自行移動自己而無處不去、雙手的抓握功能愈見靈巧,以及最後開口說話…等,在在都建構了他可以開始去〝自我主張、爭取自我主權〞的時機與練習機會。有一派心理學說即極力強調此一時期對一個孩子,在長成為獨立個體、發展正向的自我認同、及至成人時期能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上,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

為什麼自我主張、自我權威感與一個人的心理疆界有關呢?讓我們以一個例子做進一步說明。當一個三歲小女孩不聽媽媽的話而堅持要穿長褲出門時:

A、母親:今天要見爺爺、奶奶,讓我們來穿奶奶送妳的裙子,穿裙子才像女孩。

女兒:我不要,我要穿那件紅色長褲。

母親:聽話,別吵了,我們要遲到了,快把裙子換上。

女兒:…。

B、母親:今天要見爺爺、奶奶,讓我們來穿奶奶送妳的裙子。

女兒:我不要,我要穿那件紅色長褲。

母親:媽媽知道妳喜歡紅色的長褲,可是奶奶上次買了好幾件裙子送妳,妳要不要穿給奶奶看,妳可以自己選一件,也許也是紅色的。

女兒:我要穿那件紅的短裙,還有白色的襪子。

從這個小女孩的行為表現,我們不難看到一個孩子在行使自我主張,爭取自我主權,以及展現一份〝自由選擇〞的基本需要。而在這整個互動過程中,B母親除了讓孩子經驗到她可以做選擇的〝自由意志〞,更同時讓他體認到一個人的基本範疇:〝我可以決定自己領域的選擇(選顏色,而不是選衣服的種類);這一個領域也不可以被侵犯(我也要自己選襪子)。〞她除了讓孩子學會合作、妥協,更重要的是允許孩子有權並有機會透過說〝不〞,護衛其自我領域(心理疆界)。

學習說不,是每個人窮其一生的課題,尤甚者,在此一時期,如果父母總是不允許或拒絕孩子說〝不〞,那麼除了孩子無法主張自己的意志外,更會逐漸形成一種負面的自我形象:〝我總是不被允許、被拒絕、不被肯定…我不夠好,所以我要做得再多一點、再好一點…〞那麼,及至長成後,持續尋求父母的肯定和接納,便將成為一個不自覺而必然的終生問題了。

之四﹚ 許秀美 Helen Hsu, LMFT

心理疆界一詞來自心理分析學派的自我疆界(ego boundary)。〝自我疆界〞劃出了自己與別人間的界限,而健全的自我疆界,更同時隱喻着一個人的自主與自我統整,亦即表示一個人有其一定的自由與自我空間,此一空間不容侵犯,而那份自由也使一個人能夠自我主張〝自己是什麼、要什麼、想成為什麼?〞

因此,當心理疆界不明確時,一個人會把自己的想法、感覺、行為認定必須跟別人一樣而形成一種黏膩、依附的現象,因為唯恐一但設了限、立了疆界,別人便將因此一距離而棄其遠去。就像文中的依慈,當媽媽說:「妳是我生的,必須孝養我…」時,不管依慈因母親的過多要求有多麼的不滿和憤怒,依然跟進的想:「媽媽年紀大了,孝養她是我的本份啊…」;另外一個極端的現象則是,疆界不清、藩籬不明時,因為深怕(或過去已經)在人與人間的接觸中受傷後,為了避免再度受創,將會矯枉過正地築起一道心牆,阻隔開與人的親蜜過從,從而變得防衛、冷漠、封閉…等,筆者就曾有一個個案,當探討其憂鬱症與其原生家庭的可能攸關時發現,個案在沒有重大衝突之下,與其家庭成員就是長久不相往來。所以從一個人的人際關係中,不難檢視出其心理疆界的健康與否。

那麼,如何增強健全的心理疆界呢?首先我們要認知,心理疆界的建立,不僅是自己的權利也是責任。因為當我們有權透過〝不允許別人逾越雷池半步的清晰界限〞來保護、照顧自己時,同時也正在履盡〝藉著這份界限告知別人我們希望如何被對待〞的責任。就像依慈,她應該在疲於應付母親的要求時,勇敢的告知母親她的處境,俾以在照顧好自己想扮演好母親、妻子等角色的〝需要〞時,讓母親得知她的困難,而免於令母親成為一個索求無度的人;其次我們要能忠實於自己人際關係中所產生的感覺與情緒,譬如當依慈開始因為無法滿足母親無盡的要求而產生不滿、憤怒繼而油生罪惡感時,她可以誠實的承認自己的焦慮、憤怒,以及無助、無望,因為唯有坦誠面對,她才能透過這一份人際關係,警覺到自己在〝心理疆界設定上的缺失〞;然後便是學習利用有效地溝通技巧,將內心的感覺,〝誠實、直接但不責備〞的訴求出來,譬如依慈可以說:「媽媽,我很想為您做所有您要我做的事,但是因為孩子、丈夫也需要我,所以為了同時兼顧他們,我只能一星期來兩天。如果時間還是不夠,我會雇用別人來為您做。」

切記,劃清疆界,並非像二分法似的在關係中切下一條直線,而是雙方彼此間的不斷商議、調適,依慈總需盡力與母親討論出那些事是重要急切的;那些事是可以假手他人的;什麼是依慈所想的、所要的…而就因為是商議,其間便有所選擇,也就是說,你要讓自己的疆界多清楚、多延伸,可以完全操之在己。

﹙之 五﹚  蔡欣 Mary Tsai, LMFT

問題: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心理疆界的問題,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這件事…我因為有頭暈的毛病不能開車外出,幾個鄰居和朋友對我很好,去買東西前總會打個電話來問我需要什麼,可是有一位伯母,每次她上街,一定會買些她認為對我有用的東西給我,但從來沒有先問我要什麼,如果我跟她說:「這個我不需要」,她就很失望、難過,害得我都不敢說不要,我很感激她常常想到我,可是我現在沒有收入,實在沒有能力把錢花在沒有必要的東西上,我該怎麼辦?

解答:  這的確是心理疆界的問題,這位好心的伯母以她的想法來設定妳的需要,又用她的方式,沒有經過妳的同意來滿足這些需要,這是越界了!因為妳的生活中缺乏什麼需要什麼,只能由妳來決定,倘若這位伯母能先問妳的需要是什麼?又知道妳希望用什麼方式來滿足這些需要,然後她再選擇她可以幫妳的地方來幫妳,這樣事情就完美了。但她之所以會屢勸不聽地用她的方式,可能是有一些內在的、連她自己都不明白的原因,也許她想藉著幫助妳,去滿足〝她內心深處所需求的〞…在說明這一點以前,我也要提醒妳,妳也越界了!因為妳在為她的感覺負責,妳因為怕她〝失望、難過〞,所以不敢告訴她真象,換句話說,〝讓她不覺得失望、難過〞,成了你的責任,而不是變成讓她適足以藉之做為檢討改進的機會,如此一來,因著妳的〝越界〞,卻正好形成了她想達到她內心目的的極佳條件…

至於這位好心的伯母內心想要的,可能是妳對她完全的接納和敬愛,俾以讓她自覺有用;也可能是要妳對她的依賴,以便她可以替妳做決定(是否她對自己生命中某些事物的失控,藉著操縱別人來得到補償?);也有可能她真的是單純的好心,只是處事無方、適得其反?無論如何,妳該為妳心裏的不安、不快感覺和實際的經濟窘況負起責任,試著和這位伯母溝通,首先謝謝她的愛心和顧念,再誠懇的告訴她你實際的困難,以及擔心會傷害她的情感所經歷的掙扎,請她能體諒、接受,並且清楚的讓她共識,以後她幫妳買東西時,一定要由妳主動打電話告知她妳確切需要的東西。

心理疆界的重點在於對屬於自己的一切負起責任,而對於屬於別人的則付與尊重,亦即雖然我不同意,但我尊重那是他的想法、看法、感覺或價值,就像我的想法、看法、感覺或價值也必須被尊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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