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癮   

Addiction                                       

執筆者:許秀美 Helen Hsu, LMFT 

出版日:  8/2011

(之)

英國歌唱天后艾美懷絲,在7月23日被發現死於自己家中,享年只有27歲。她的死亡,還是在超過六個小時之後,才被其安全人員發現。根據英國太陽報報導,艾美懷絲的死因是酗酒過量,與她平時吸煙、喝酒、嗑藥…等生活習慣有關。她的母親在喪女的悲傷中也表示,並不驚訝接到自己女兒的噩耗,因為眼看着艾美懷絲一路來喝酒、吸毒的生活方式,她知道,艾美懷絲正在走向死亡之路。

這位年紀輕輕即香消玉殞的英國藍調音樂女歌手,生前一直有酗酒與嗑藥的問題,更因毒癮,多次進出勒戒所,就在其死前兩個月,也傳出還在一個專為精神疾病與酒癮、藥癮等患者而設的治療中心(Priory Clinic),住院一週。究竟嗑藥、酗酒、吸毒或抽煙是如何成癮難擋,最後能夠役使一個人無視於自己的健康,甚至失去生命,而尚無法自拔呢?

一般對上癮的定義,是指身心上對酒精、煙品、海洛因或其他藥物等的依賴,亦即當這些物質的使用,已經使我們遭受身心的痛苦或傷害時,我們仍無法停止,那便是上癮的典型症狀,也就是說我們逐漸受役於這些物質,而失去了自我控制的能力。

那麼上癮是怎麼開始呢?凡事都有其肇端,成癮也不例外,也就是說〝第一次接觸〞。這個接觸機會,可能發生在不同的情境或來自不同的原因,譬如喝酒,也許是從社交場合的需求開始,也許是小時候便從家中學來。筆者就有一個酗酒個案,追溯其酒齡時,提到早在其小學階段,當家裡過節時,小孩便總是與大人一起喝酒。而就在這個第一次接觸後,如果換得一些回饋,譬如〝容易與人打成一片〞(癮君子便常說:話匣子就是在遞出那第一根煙後打開…);或助興;或好玩—好奇心得到滿足;或甚至被嘉許(這孩子行,酒量好!)…等,於是便可能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嚐試了。要不然,還是有癮君子或酗酒者,依然記得他們第一口煙或酒的不舒服經驗。

再進一步說明,所有能夠提振或影響精神狀態的酒精、藥物等,在進入我們體內後,都直接作用在腦部的獎賞電路(Reward Circuitry)上,換句話說,當此一電路受到刺激,不管是任何刺激,譬如吃一頓美食,看一幅美麗的圖畫,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等,我們都會立即產生一種叫多巴胺(Dopamine)的神經傳導物質(也叫腦部荷爾蒙),讓我們心生舒適、快樂、興奮、高亢…等感覺。但是,由於各項成癮的物質,皆有其耐藥性,即相同的劑量,在服用一段時間後,無法再維持相同的亢奮程度而必須不斷提高使用量,這也正是之所以上癮以及愈陷愈深的主要原因。在這裡值得一提的是,我們以為酒量是練大的,有些飲酒者戲謔的說:「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我的酒量已經不同往昔。」其實這正是一個吊詭,因為飲酒者對酒精的需求大了,當年第一杯酒的陶醉感,現在已經需要五杯十杯才能達到,卻還以為是酒量通海了,殊不知酒癮也就這麼養成了。

艾美懷絲的死亡,令人惋惜懷念,但也發人深省,上癮,就像是上了不歸路。(待續)

(之)

劉媽媽好幾年已經不犯的偏頭痛,這兩個星期又來了,好在時間維持不久,一次只是一個半天,如果在她把固定的那杯午後咖啡提早或準時喝下後,偏頭痛即為緩解,而且屢試不爽,讓劉媽媽不由得發現,每一次偏頭痛發作,正巧都是在她外出太忙,沒有機會喝那每日一杯的例行咖啡才發生。是不是劉媽媽的咖啡有癮頭了?

本文即擬一探,什麼時候開始,一個嗜好或特殊的興趣竟然成癮了。我們可以藉下列幾個指標來檢視自己的興趣是否已經變成有癮了:1、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把追求自己感興趣的嗜好,擺在第一位,遠遠超過或跟本忽略與家人和朋友的活動。2、嗜好帶給我們的陶醉感,驅使我們想盡辦法要持續不斷的追求它。3、興趣、嗜好,帶給我們極明顯的心情變化,譬如從事那個感興趣的活動時,精神抖擻、神采飛揚,反之,則意興闌珊,凡事興趣缺缺。4、慢慢的,我們消耗愈來愈多的時間在追求自己的嗜好上。5、因嗜好的花費,讓我們的存款減少,債台高築,甚至破產。6、一如耐藥性的作用,我們需要更多的時間去從事有興趣的活動,來達到相同的亢奮感覺。7、由於花太多的時間、精力在嗜好上,學業、工作、人際關係都受到影響。

再者,前文我們提到多巴胺效應,亦即所有外來刺激—不管是吃一頓美食,看一幅美麗的圖畫,或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在進入我們體內後,都直接作用在腦部的獎賞電路(Reward Circuitry)上,令我們立即產生一種叫多巴胺(Dopamine)的神經傳導物質(也叫腦部荷爾蒙),讓我們心生愉悅、亢奮…等感覺。因此我們不難推衍,凡是足以令我們心生欣悅感的物質或事件,都會讓我們不自覺的耽溺其中,譬如巧克力之於好吃巧克力者;美食家對食物的挑剔;收藏家對收藏品的狂熱;善釣者對出航海釣的嚮往;登山者對一座座高山征服的野心;網路遊戲的風迷者;癮君子—咖啡、煙品、賭博等;春宮照收集者;或甚至對性與愛的成癮者…等。根據報導,七月二十三日在自家公寓死亡的英國藍調音樂女歌艾美懷絲,在2006年一個英國太陽報的訪談中,也曾公開承認:「我進去勒戒所只有十五分鐘,我向他們打了招呼,並且告訴他們,我喝酒,是因為我戀愛了,或我失戀了…然後我就離開…」精神科醫師Dr. Gilda也談及:「一個患有毒癮的人同時對愛有強烈的索求,並非不尋常。」另一位臨床心理學家Dr. Jeff Gardere也說:「一個對愛的渴求有癮的人,其所有存在的理由,便是被愛﹔其活著,也只是為了不斷建構,一份又一份愛與被愛的關係。」

具體的說,除了物質(煙、酒、藥等)的上癮外,還有很多行為上的成癮,譬如工作狂、商店慣竊、運動狂熱者、購物狂、自戕者、性暴露…等,當然還包括賭博。一樣的上癮過程,雖然形成不一樣的成癮行為,但是,對所有成癮的受害者,卻是一樣的嘆息。(待續)

(之)

談到〝上癮〞,我們通常立刻聯想到的是喝酒或吸食毒品,本文即擬就有關酗酒、嗑藥等物質使用的成癮作一討論。

打從1956年開始,美國醫藥協會就把酒精中毒(即酗酒),視為是一種疾病,並把酒精視為是〝液狀的毒品〞;事實上,物質濫用(嗑藥、吸毒、酗酒等),確實是錯綜複雜的腦部疾病。一如前文所提到的腦部荷爾蒙〝多巴胺〞效應,由於所有使用的物質,都直接作用在大腦的獎賞電路上,刺激多巴胺的分泌,讓我們產生亢奮愉快的陶醉感而持續使用﹔加上各種物質的耐藥性,使我們必須藉着更大的使用量,才能逹到相同的欣悅感,以致逐步上癮,最後縱使明知或已經面對着身心上極負面的後果時,我們仍舊會對這些物質,有強烈的渴望需求,這便是上癮之所以造成傷害的主要過程。筆者另一個酗酒個案便是在因長年酗酒患了癌症,開刀切除後,仍舊繼續喝酒,而最終以壯年不治。

因此當一個物質濫用或物質依賴者,在其生活中,不只一次引發有關工作、健康、經濟、情緒…等問題,而仍然維持使用的習慣,或是當面對家人的關切、勸導,還時起爭執時,就像是在告訴別人〝物質使用遠比健康重要〞,或意味着〝物質使用比親情更重要〞。筆者的數起個案,便是長年喝酒成癮後,在酒精的控制下,失去婚姻。

除了了解酗酒、毒癮是一種身體上的疾病,研究報告也指出:酒精中毒或依賴,是天生的,來自遺傳的,它無涉於一個人的性格特質是否堅強或軟弱,也無關乎一個人的毅力堅定或情緒健康與否,因為是否易於成癮,是在我們出生時即注定,因此重要的是我們要去仔細留意,儘管在初期,我們沒有太多明顯的酗酒現象,或甚至有時候會少喝一些,但是只要持續不斷的喝酒,最終勢必成癮而造成身心健康的傷害,因為物質上癮,它是漸近的,也是可以預期的。美國地區就有約三分之二以上人口,試著不沾酒,因為不知道自己是否與生俱來便帶著遺傳因子,以致不願挺而走險。

另外我們也常有一個錯誤的觀念:「張三被炒魷魚了,又得了失眠症,難怪他會藉酒澆愁。」事實上張三的持續喝酒,也許才更令他〝失去工作、失眠症〞的問題,雪上加霜。特別是〝失去工作〞並不是以喝酒就可以解決,而〝失眠症〞,也許也正是因酒精引起的。所以要說酗酒是從犯,毋寧說它是元兇。最後,物質濫用,它是永久的疾病,也是致命的疾病。酒精中毒(酗酒)的人,常常在一開始時告訴自己:「我要少喝一點,只要一天一、兩杯,我就不會有問題。」但是事實上,經過長年累月的持續喝酒,倒頭來,終究以酒精中毒收場。再者,物質濫用的人,通常壽命較短。在美國,統計數字顯示,一個喝酒的人比一個不沾酒的人,平均少活20年。此外,車禍、自殺,以及其他身體的疾病,譬如肝硬化、高血壓、心臟病,以及各種癌症等,也都和酗酒有關。(待續)

(之)

賭博,原只是人類好冒險的天性所發展出來的一種遊戲方式,它的特點除了對不確定的結果,甘冒危險,還在於有金錢與財物的介入。換句話說,賭博即是冒着風險,將財物押在不確定結果的活動或事件上。那麼為什麼會形成問題賭博、病態性賭博或賭癮呢?

以美國精神學會所出版的〝精神疾病的診斷與統計(DSM)〞該書條列,形成病態性賭博的基本特質有:過度專注於賭博;承認他們追求來自賭博的刺激快樂感覺,遠超過金錢的得失;為了逹到亢奮的程度不斷增加賭注;儘管企圖減少或停止賭博,還是繼續賭下去,甚至不賭的時候,易怒、不安;將賭博作為逃避問題或排解惡劣心情的方式;不斷想要翻本;孤注一擲;以說謊來隱暪涉入賭博的程度;欺騙、訛詐、侵吞公款以籌措賭本;造成工作、學業、人際關係上的不良影響﹔犯案、做監…等。

綜上所述,如果我們要自我檢視自己偶一為之的賭博,是不是逐步成癮,我們可以自問:1、我是不是需要隱瞞自己的賭博;是不是要偷偷的賭,或欺騙輸贏的大小,或認為別人不會了解自己有一天一定會贏回一大筆錢的可能。2、我是不是很難控制自己的賭博;一旦開始賭博,是不是可以說走就走,或是要等到輸完最後一分錢;或是為了翻本,不斷增加下注?3、縱使沒錢,我是不是還賭;可以輸的錢,輸光了,是不是還挪用不該拿的錢,譬如孩子的學費、房屋貸款、信用卡債,或變賣財物、告貸或甚至偷竊…等,因為這個時候只有一個强烈的信念:唯有繼續賭,才可能把輸掉的那麼多錢贏回來。筆者曾有一個玩股票的個案,雖然在崩盤、套牢、血本無歸後,也試着另起爐灶,可是總是因相信〝沒有任何行業,會像股票買賣般,一次就鉅額回本〞,而仍舊時而進場,最終不難預期的,更陷泥淖。4、家人與親友是不是擔心自己;之所以沈迷賭中不悟,是因為好賭中人,總否認自己的賭博有問題,更覺得親友的擔憂是多慮的,所以不會聽勸。事實上來自親友與家人的直接觀察,是最真切的,如果能夠聆聽他們對自己的規諫,才可能即時接受協助。

再談談幾個有關賭博的迷思:1、必須是天天賭博的人,才稱得上是有賭癮的病態賭博;事實不然,有賭癮的人可能確實呈現頻繁的賭博次數,但也可能只是偶然為之。要知道賭博之所以形成〝問題賭博〞,不在於賭博的頻率,而是在於該停的時候,停不了。2、如果一個人可以經得起輸,就不會產生問題賭博﹔賭博所造成的問題,不僅止於財務,由於賭博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將直接影響一個人的家庭、朋友、人際關係以及工作、學業…等﹔尤甚者,因賭博造成夫妻的爭吵、隔閡及至婚姻的破裂,也大有人在。3、賭博不像酗酒嗑藥,不會上癮的﹔這是最大的賭博迷思,以為不像喝酒嗑藥般,會影響健康而成癮,所以認為再怎麼賭,都可以說停就停,反而有恃無恐,無所顧忌。切記,所有上癮過程,都是相同作用在大腦的獎賞電路上,任何一種沉迷行為皆無可避免,並無人倖免。4、只有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才會染上賭癮﹔儘管當輸掉所有,確實使得一個人難以履盡自己應盡的義務,但是並不意味〝賭博成癮〞與〝不負責任〞即劃等號,事實上,無關乎責任意識與否,每一個人都可能因行為耽溺而成癮的。(待續)

(之)

我們已經知道,〝上癮〞是病,是腦部的疾病,而賭癮更是一種〝隱藏〞的腦部疾病。因為犯上賭癮的人,看不見一如酗酒嗑藥吸毒般的,身體上的外顯症狀,因此才有人會以為賭博是無所謂上癮的。由於賭博的特性,上癮後,有時候候會讓人一夕之間,傾家蕩產、一無所有、家庭破裂…等,因此賭癮者自己的決心與家人的督促及至專業人員的協助等,都應該及時介入,以便減輕賭博成癮後所帶來的傷害。

讓我們先談談上癮者本身可以做的:1、在我們開始賭博前,一定會先有一個〝決定或念頭—去賭〞,因此一旦發現自己這個賭博前的念頭時,立刻打電話與人談談,並進一步細想真的去賭了的後果,更告訴自己別再繞著這個念頭;另外找一些別的事去做,去分心。2、試着不要揣着信用卡,讓別人替自己管理金錢;按月的帳單,辦理銀行自動扣款﹔並規定自己身邊只帶着少許現金。3、讓自己忙碌;賭博需要時間,如果能夠安排活動,填滿自己的休閒時間,也就沒有餘暇花在賭博上了。4、避開賭博的場所與機會,嚴重者,甚至搬遷或繞道而行;並與賭場簽定〝限制進入〞的契約,來主動約束自己,以便因無法自由進出賭場,而減少賭博的機會。5、如果遇到賭博的衝動忽然興起,要立刻找人談;做點別的事分心﹔或者告訴自己:「再等五分鐘、十分鐘,或一小時才去吧…」看看自己能拖多久,撐愈久,愈能抵抗那個衝動;最後還要多想想,衝動去賭了的後果,以及預想如果錢都輸光了的心情…等。6、當然,如果賭博背後,其實另有原因,以致沈迷成癮,譬如寂寞、無聊或焦慮憂鬱…等,在賭博衝動稍事緩解後,還是要追本溯源,將根本問題加以正視處理。

那麼做為一個賭博上癮者的家人,我們能做什麼呢?首先,我們要先幫助自己,在情緒上堅定,不需要因為上癮者的行為而自責,也不需要獨自通過這些艱難的過程,試著找到正確的支持資源,譬如親朋好友、教會神職人員或自助團體等,我們會發現,也有其他人正承受着相同的困難。其次,理智的守護好財物,劃出界限,或接掌整個經濟大權。我們要做的是,起碼不要讓賭癮者傾盡所有時,波及到自己或家庭;同時之間,也正在透過財務限制,來間接協助上癮者,因財力有限而減少賭博的損失。我們也可以試着對較大的孩子解釋問題賭博的情況,或者冷靜的規勸上癮者,並讓他知道,賭博的問題是如何影響着自己、家庭與孩子。財務上的設限還包括,學會如何因應賭癮者無所不用其極的金錢索求,一定要不心軟,不妥協、不代替還債,讓上癮者慢慢在無計可施下,最後希望能夠減少涉足賭場。

近年來,加州問題和病態賭博防治辦公室,推動一系列的專業訓練以及研究計劃,旨在幫助賭博成癮者,從了解自己的賭博行為、為何賭博,以及賭博問題如何形成等,來減少或停止賭博,特別備有中文服務,且不收費,如果需要,可以去電(408)975-2730轉分機112。

 Aug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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