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婚姻 

Marriage

執筆者: 許秀美 Helen Hsu, LMFT 

出版日: 8/2009

﹙之一﹚

婚姻肇始,自不待言的,是兩個人的組合,因此一但婚姻產生問題,自然的,被認定應該是婚姻中的雙方,共同去面對處理。惟事與願違的,當婚姻發生問題,夫妻雙方常常對解決婚姻問題的意見有所分岐,譬如對婚姻問題的嚴重程度、根源,無法共識;對改善婚姻問題的意願、動力不一致,或甚至是一方要合,一方要離…等,使得前來尋求專業輔導的婚姻個案,不乏只是夫或妻單方。

「我有一些婚姻上的問題,可是我的丈夫(妻子)不願來看治療師…如果只有我來,有用嗎?」通常只是夫或妻單方前來接受輔導的婚姻個案,都是以如此的一段話做為開場白。筆者首先要清楚且堅定的說:「是的,有用的。」因為每當婚姻中的一方改變了想法、行為,便足以牽動這份婚姻的轉向興移動。

當只是婚姻中的一方前來尋求協助時,輔導重點將會刻意地放在此一單方個人的考量、需求及動機上。首先治療師會協助個案去評估、釐清,自己是否真正有意願去單獨面對婚姻問題的處理,譬如是否真的認為這份婚姻值得去挽救,而不只是為了聊備一格的去頂着一份婚姻的名義,或因其他原因企圖保留一份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其次,幫助個案認清,一但決心去單獨處理婚姻的問題,即意味着無法去錯誤地期望在整個改變過程中,可以有婚姻另一方的任何合作與妥協(如果可以期待,為什麼他(她)不一起來?)。在輔導進行中所循序立下的目標,也只是為了個案自己。個案不必去為另一方訂定目標,也不可强求對方接受自己所訂下的目標。譬如一個因生活壓力而易怒導致與丈夫的關係逐漸冷淡疏遠的妻子,可以立定目標:「在未來的兩個月中,每星期只發三次脾氣;然後再兩個月,只發一次…」。這樣的一個目標,只是為了自己而定,並且認清是自己要躬身力行,而不是附帶着一個但書:「如果我丈夫不再晚歸,我就如期做到;如果我達到目標,他也要每星期陪我一次…」。最後,還要鼓勵個案堅定自己。因為儘管要努力改善婚姻,是出於意願而不牽強,但是仍會因孤軍奮鬥,而生退卻。所以還要進一步協助個案認知:改變不會是一蹴而幾,婚姻的問題其來有自,很難得到立竿見影的奇效,因此堅定自己的決心,不氣餒、不做不務實的期望,特別是因一方改變而帶來另一方初期的莫名所以及不習慣,都必須假以時日才可能克服而收水到渠成的結果。

走筆至此,筆者要回頭強調,〝夫妻雙方在婚姻問題的成因與嚴重程度所形成的共識〞,將在婚姻問題的改善與否,扮演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因為當夫妻任何一方〝決心〞從婚姻中撤離,其間便意味着該婚姻問題有著非比尋常的嚴重程度,譬如外遇或不再有愛…,那麼任何一方的單獨尋求婚姻輔導,其獨力奮鬥,除了倍增辛苦、因難,最後甚至可能只是流於着眼在處理如何和平分手,或是解決分手後的各項問題等。換言之,如果一方〝我心已去〞,任由另一方如何努力,都將只是徒然。因為〝心意〞絕不可能是要來的、求來的,而是贏得的。因此別讓婚姻走到〝心存放棄〞的境地才察覺到改善的必要,要在問題發生當刻,便藉着仍舊有愛、有親情,及時改善修護。(待續)

﹙之二﹚

研究報告中指出,透過婚姻,使得進入婚姻中的雙方,得以建構一份相依相伴的關係,除了分享彼此對提高生活品質的看法,並共同協助去實現個人的理想與成長。只是不幸的,另外的調查數據却又顯示,超過40%的婚姻,最後以離婚收場,更具體的說,在結婚的初初十年間,幾乎每三對夫妻,就有一對以仳離,不得善終。於是有更多的研究報告致力於探討:何以婚姻以不同的結果收場?究竟是個性使然?環境因素?命定的?抑或白頭到老的婚姻,果真是恩愛逾恆,從無口角、齟齬?本文擬就此相關問題,略述其一、二。

首先,研究報告中發現,夫妻雙方對〝婚姻問題以及離婚〞的看法,與婚姻關係持續的長短,有其極大的攸關。換言之,如果一對夫妻相信〝離婚〞不失為一個解決婚姻問題的方法,那麼一但婚姻窒礙、困頓,我們可以說該婚姻將潛藏着更大的離婚危機。尤有甚者,縱使無意或婚姻問題不致鬧到分手,但是常把離婚掛在嘴上,說久了,也要弄假或真。筆者個案中,便不乏在婚姻瀕臨破裂時才懊腦、唏噓:「…每次吵架,我就說:離婚吧!現在,果真離了…」。

再者,從夫妻雙方認定:〝離婚〞,是解決婚姻問題的方法之一,不難看出對離婚有一定程度的迷思,認為再婚將會藉着前一份婚姻的失敗,一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般,而使婚姻更美滿,因此相信離婚可以是具建設性的。事實上調查數據指出,再婚的離婚率,遠遠超過了第一次的婚姻。這就好比相信試婚(婚前同居),將可減少離婚率一樣。其實,婚前先行同居的婚姻,有其偏高的離婚率,這是因為同居者對同居關係抱持一種嘗試性的態度,認為它是暫時性的,可以隨時終止的,因此這份態度日後也影響了對婚姻關係的看待:合則聚,不合則散。

另外的一個迷思是,認為美滿的婚姻是沒有爭執、吵鬧的,因此如果婚姻出現爭吵、衝突,便是萬劫不復而將以分手結束。事實上,研究報告也指出,在持久的婚姻關係中所面對的婚姻問題,並不異於或亞於以離婚終結的婚姻。唯一不同的是,在一份持久的婚姻關係中,夫妻雙方透過磨合-磨擦與搆和-終究發現,婚姻中確有其無法令雙方完全苟同、看法一致,或毫無矛盾的可能。關鍵是在夫妻雙方認定,婚姻關係和諧美滿的重要性,遠超過婚姻問題本身。因此一但婚姻觸礁,夫妻雙方會努力讓彼此協力同心,在婚姻的問題上取得共識,共同思圖解決之道,使婚姻中不可免的問題,不致喧賓奪主的腐蝕了雙方所構築的關係,這就像有些外遇的個案,還是不乏有夫妻雙方一起接受輔導,共同去面對那個婚姻的第三者。

尚有迷思還涉及小孩,譬如只要生下小孩,婚姻的問題將迎刃而解;離婚後,有繼父母的孩子,在成長上好過單親;孩子小,容易忘掉因父母離異而有的傷害…等,筆者擬於下文討論。(待續)

﹙之 三﹚  

我們是否偶而會聽見,一對時有爭吵却不得解決之道的夫婦說到:「也許只要生個小孩,爭執就沒有了,婚姻也就改善了…」。這便是婚姻問題中涉及孩子的許多迷思之一。

孩子,固然是婚姻中極美好的結果之一,但是一個孩子的誕生與婚姻既有問題的迎刃而解,卻毫無相關。試想,當一個新生兒誕生,夫妻雙方起居作息改變;因照顧嬰兒所要投注的時間、精力;彼此在一起的活動減少;財務負擔…等等,在在都引發不同程度的壓力,使得恩愛夫妻已經疲於奔命、倍受考驗,更遑論是一對有其既存的婚姻問題卻試圖藉孩子去消極對應的夫妻。

事實上,調查數據顯示,有一半以上的夫妻在有了第一個孩子後,感覺婚姻品質下降,這也是對丈夫外遇的發生時間,出現在孩子誕生後不久此一事實的一份佐証。聖塔克拉拉大學心理學家Dr. Jerrold Lee Shapiro 也指出:「一個新生兒是否讓婚姻更為親蜜或更為疏離,其實是決定於這一對夫妻在孩子誕生前既有的關係。」尤甚者,研究報告也發現:近年來婚姻的離異與否,〝為了孩子而守住婚姻〞,已經不再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了。

另外還有一個對再婚的迷思,認為離婚後,一個小孩在擁有繼父、母的家庭成長,會好過單親。事實上,因再婚而組成的家庭,由於帶着兩份可能極不相同的生活習慣、成長背景,對孩子或再婚父母雙方,都面臨極大挑戰,加上孩子對既有的、無法住在一起的生父、母之懷念,或一些入主的觀念,比如晚娘臉孔、後父難處…等,使得孩子對父母離異後的生活調適,更為艱難,若孩子正值青少年階段的叛逆、不馴,將使繼父母與繼子女間關係的緊張,更為雪上加霜。

最後,一個爭議最多的迷思是認為孩子小、容易健忘,很快地會從父母離婚的創傷中復原。儘管不是所有父母離異的小孩,都會在身心上嚴重受創,但是調查研究卻指出,在孩子所面臨的創傷中,就屬〝父母離異〞,影響最為深重,甚至遠超過父母的死亡。因此一但孩子從父母離婚中受到傷害,其結果將更為深遠。研究報告也顯示,年齡越小,適應越困難,並且較易顯現在身體上的症狀,譬如喊肚子痛、食慾不振、容易感冒、尿床…等,至於青少年階段則會出現蹺課、逃學、未婚懷孕、毆鬥,或甚至發展出嚴重的精神疾病…等。

面對離婚的比例與日俱增,我們不禁要問:離婚,真的令宣告仳離的雙方更快樂嗎?根據調查報告,答案卻是否定的。尤甚者,從一份對不快樂婚姻的夫妻所作的追蹤調查發現,在三對沒有選擇離婚的不快樂婚姻中,經過五年,會有二對報告改善了關係而覺得婚姻美滿。我們不禁要再度強調,婚姻,宛如人生,有其不免的盛衰榮枯,守住踏上紅毯的那份初心,努力經營,到頭來,我們會覺得真是值得的。

 August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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